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商事調解機構的職能作用,促進訴訟與商事調解相銜接,優化營商環境,7月2日,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與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簡稱“藍海中心”)簽署了《關于推進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合作框架協議》,“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駐龍崗區人民法院調解工作室”同日揭牌。
簽約暨揭牌儀式現場
龍崗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涂超群,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萬麗華以及藍海中心執行理事長肖璟翊、理事長李茁英、理事曾秋紅等出席了此次簽約暨揭牌儀式。簽約儀式由龍崗法院立案庭負責人陳傳嬌主持。
龍崗法院副院長涂超群在致辭中表示,深入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實現司法為民的重要舉措,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
2019年8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 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出臺,提出要完善訴前多元解紛聯動銜接機制,充分發揮專業調解等訴前解紛作用。
龍崗法院作為深圳司法
轄區面積最大的基層法院,
緊緊圍繞“案結事了,定紛止爭”的目標,重點推進“一核多元”訴調對接平臺建設,大力推動大調解工作格局的形成,努力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龍崗法院副院長涂超群致辭
商事調解是一項極具專業性和特色性的工作。
龍崗法院與藍海中心簽訂合作框架協議,旨在借助藍海中心的專業化優勢,打造龍崗法院商事糾紛“專業化調解+專業化審判”新模式,實現雙方優勢互補,為人民群眾和經濟主體提供專業、高效、與國際接軌的調解服務,更好地促進和諧有序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服務國家戰略發展大局,共同護航經濟社會發展。
藍海中心理事長李茁英致辭
藍海中心理事長李茁英在致辭中表示,在繁簡分流改革的背景下,健全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對于訴源治理、社會和諧有著重要的意義。對于雙方的合作,藍海中心既感榮幸,也感責任重大。
藍海中心自2014年成立以來,
在外國法查明和商事調解的業務范圍內做了很多努力和探索,受聘為多家法院特邀調解組織。
藍海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間,
積極參與法院委派或委托調解,參與調解商事案件300件,成功調解60多件,并結合社會治理新需求,開展多元解紛調研和專業培訓。
未來,藍海中心將與龍崗法院協調合作,持續優化合作方式,進一步豐富并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立良性互動長效機制,助力打造更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營商環境。
商事調解工作室揭牌
《合作框架協議》就雙方合作目標、工作原則、多元化解糾紛范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配套保障等內容進行了規定。今后,龍崗法院將與藍海中心緊密協作,依托技術,立足實踐,不斷提升雙方在商事調解領域的影響力,為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提供智慧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