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藍海中心利用自身在商事調解方面積累的經驗,整合香港、內地法律查明專家庫和法律、建筑工程領域的調解員庫資源,精心組織,認真準備,一舉中標前海合作區“前灣十單元和媽灣十九單元兩個九年一貫制學校工程項目”的糾紛解決顧問服務包。該服務項目在國內尚屬于首創。
去年5月9日,前海管理局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和廣東省、深圳市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文件精神,出臺《前海建設工程管理制度港澳規則銜接改革方案》,目標是建設工程管理制度港澳規則銜接,以市場化為重要手段,引進專業化和國際化專業機構及人才,打造科學性、公平性、開放性有機統一的嶄新規則,助力前海加速建設領域深港人才、制度、 市場雙向融合。改革內容從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出發,借鑒香港及國際工程管理模式,與港澳規則、國際規則銜接,聚焦 “規劃設計管控、工程監管、計量計價、招標投標、EPC管理、工程調解 ”六個領域,適當調整和優化,提出十四項改革措施,探索在前海推行符合港澳及國際通行規則的工程建設模式。
在工作安排上,堅持改革研究與試點實踐結合,根據前海建設計劃,選取前海建設投資控股集團作為甲方,香港公司主體為乙方的兩個工程作為試點, 按照“成熟一項推出一項”原則陸續研究出臺各領域配套改革政策文件,形成與港澳規則緊密銜接的前海建設工程管理制度。
本次藍海中心中標的創新工程調解機制即為上述六大領域改革內容之一。目的是借鑒香港及國際工程糾紛解決制度,探索建立前海糾紛解決顧問機制,建立融合深港兩地的工程糾紛解決顧問專業人員名冊、操作指引,明確前海建設工程爭議依次經糾紛解決顧問、調解、完工仲裁逐級化解的糾紛解決機制,并提供相應合約機制保障。日前,項目團隊已著手開展糾紛解決顧問服務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并開展內部培訓。
部分項目組成員開展內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