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日,以“國際商事調解:國際經驗與中國實踐”為主題的第四屆“前海法智論壇”在深圳召開。本次論壇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法學會和國家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國際商事法庭、最高人民法院“一帶一路”司法研究中心、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擔任指導單位。論壇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法學會、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主辦,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深圳市委員會和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承辦。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二級大法官羅東川,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秘書長安娜·茹班·布雷(Anna Joubin-Bret)和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法學會會長余新國出席論壇并致辭。深圳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市法學會常務副會長梁增昌主持論壇開幕式。
羅東川指出,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人民法院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務。要深刻認識中央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重大戰略意義,堅持高質量高標準,堅持國際眼光,為打造“法治城市示范”領先地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要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不同制度、不同模式相結合的優勢,加強粵港澳司法交流合作,助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創新地。要完善“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建設,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發揮中國國際商事法庭和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的優勢,支持大灣區內仲裁機構、調解組織的深度合作,打造國際商事爭議解決首選地。
安娜·茹班·布雷(Anna Joubin-Bret)表示,調解具有靈活性的特點,當事人可選擇是否討論法律問題以相互達成和解協議,實現節省訴訟資源與時間的同時,避免雙方因爭議而導致合作關系完全斷裂。她同時透露,聯合國貿法委將于2020年提交示范法的適用指南,并期望通過此次論壇可以廣泛聽取大家的意見。
余新國代表深圳市委市政府對論壇的舉辦表示祝賀。他介紹,未來深圳將搶抓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和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驅動”的重大戰略機遇,圍繞建設“法治城市示范”的目標,面向世界、對標一流,先行示范,不斷地完善共商共建共享的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推動形成標準統一、平等保護、共同建設,符合國際規則和國際慣例的商事調解規則。聯動香港,打造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努力把深圳打造成為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國際商事爭議解決高地,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為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龔稼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全國審判業務專家、一級高級法官王淑梅,司法部國際合作局副局長尹雪梅,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胡夏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萬國營,深圳市司法局局長蔣溪林,迪拜國際金融中心法院前首席大法官、資深仲裁員黃錫義(Michael Hwang),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主任、清華大學國際爭端解決研究院院長張月姣,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美國謝爾曼·思特靈律師事務所國際仲裁業務全球負責人、國際仲裁協會主席、國際仲裁法學會的首任會長和創始人之一伊曼紐爾·蓋拉德(Prof. Emmanuel Gaillard),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原司長、資深大律師袁國強等,來自法院、行政機關、法學會、企業代表以及中國、新加坡、法國、馬來西亞等國內外商事仲裁機構、商事調解機構代表共200余人參加論壇。
本次論壇共設有4項議題:一是國際商事調解的最新發展與實踐經驗;二是國際商事調解在中國;三是調研成果發布;四是“三駕馬車”:訴訟、調解、仲裁的選擇與互動。
深圳18家行業協會和企業簽訂“調解為先”承諾書
據介紹,根據新的機構改革方案,司法行政機關承擔指導管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等職能?!罢{解為先”承諾書簽署儀式是由香港律政司發起,深圳市司法局和前海管理局共同組織的,旨在倡導調解文化,加強“訴源治理”和增進粵港澳大灣區在調解領域的合作。今天有18家行業協會和企業代表參與這項活動。
深圳中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成果發布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衡量一國營商環境的重要指標,也是解決司法供需矛盾的重要路徑。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龍光偉介紹,深圳法院從先行先試到建章立制、規范運行,建成了具有深圳特色的多元化糾紛解決工作新機制,包括:第一,以頂層設計為引領,努力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方式全覆蓋;第二,以智慧管理為抓手,將調解貫穿訴訟全過程;第三,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先行先試,探索市場化激勵新方式。
“一帶一路”法治地圖成果匯報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副局長倪勇介紹,為服務“一帶一路”建設,響應中國企業“走出去”對于公共法律服務的需求,2016年,前海管理局部署了全國首個大型中文法律數據庫——“一帶一路”法治地圖項目。項目由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與法律出版社共同承建,計劃通過三年時間,全力打造“一帶一路”國際化公共法律服務平臺,通過為國家、地方政府、企業等主體提供“一帶一路”宏觀環境指南、域外重點商貿法規匯編、法律查明服務等綜合性公共法律服務,促進域外法律查明工作的落地化,推動“一帶一路”貿易便利化、法治化,全面提升前?,F代服務業的國際化水平。截至目前,平臺已經完成對“一帶一路”沿線64個國家和地區的商事經貿類法律/判例、法規和政策及相關法律知識的收錄工作,內容體量近960部超890萬字。今年4月26日,“一帶一路”法治地圖平臺上線試運行,目前運轉情況良好。
精彩發言
鄭若驊
香港多年前已開始探索調解的相關配套措施,每兩年舉辦一次“調解為先”承諾書活動。香港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具體落實了先調解后仲裁的理念,調解成功率達到70%以上。香港與內地在保障雙方投資方面建立了投資爭端調解機制,大力推動調解解決投資爭議。
王淑梅
中國國際商事法庭在“一帶一路”建設不斷深入的背景下成立,目前在深圳、西安設立了第一、第二國際商事法庭,已開始實質性運轉,并初步建立了一站式國際商事平臺。下一步,中國國際商事法庭將努力邁向國際商事爭端解決舞臺;完善國際商事法庭一站式糾紛解決平臺;適時擴大專家委員的規模;建立外國法律數據庫以及域外法查明信息庫。
黃錫義Michael Hwang
如何利用強制性的調解:一是起草類似國際合同中的多層次解決糾紛條款,即當事人必須經過協商,30日之后無法解決爭議,進入調解環節,最后方可進入訴訟或仲裁環節。二是仲裁中的案件管理會議非常重要。在雙方當事人及律師會面交換文書、了解爭議點后,鼓勵先調解,倡導低成本、高效率的調解方式解決爭議。
伊曼紐爾·蓋拉德(Prof. Emmanuel Gaillard)
中國國際商事法庭在“一帶一路”建設不斷深入的背景下成立,目前在深圳、西安設立了第一、第二國際商事法庭,已開始實質性運轉,并初步建立了一站式國際商事平臺。下一步,中國國際商事法庭將努力邁向國際商事爭端解決舞臺;完善國際商事法庭一站式糾紛解決平臺;適時擴大專家委員的規模;建立外國法律數據庫以及域外法查明信息庫。
袁國強
全球化、地區化、區域化及實用的國際商事解決方法推動國際商事調解越來越受歡迎,《新加坡調解公約》有利于跨境執行國際和解協議;商事調解專業化趨勢增強,尤其是產權爭議。調解需求量的顯著增大對調解員隊伍專業化提出更高要求;調解需和其他爭議解決方式進一步結合和對接,解決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之間的差異。
全會民
《新加坡調解公約》有助于發展核心國際關系,增強投資者和商業的信心,節省國家司法成本。根據調查,在公約影響下,律師角色發生轉變,不僅為客戶打官司,還致力于找到更好的調解方案。仲裁或調解中心在減少虛假調解的風險方面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確保雙方當事人以友好協商方式達成調解協議。
現場花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