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及支持《新加坡調解公約》的國家代表合影
2019年8月7日,商務部部長助理李成鋼率領中國政府代表團在新加坡出席《聯合國關于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簡稱《新加坡調解公約》)簽署儀式,并代表中國簽署公約。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聯合國負責法律事務的助理秘書長史蒂芬·馬蒂亞斯出席簽署儀式并致辭。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發來祝賀視頻。67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團參加了簽署儀式,包括中國、美國、韓國、印度、新加坡、哈薩克斯坦、伊朗、馬來西亞、以色列等在內的46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公約。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致辭中表示,《新加坡調解公約》在訴訟、仲裁之外,進一步健全了國際商事爭議解決的調解制度。眾多國家簽署公約,展示了國際社會對多邊主義重要作用的共識。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在視頻中表示,《新加坡調解公約》強化了商事爭議解決方面的國際法治規則,凸顯了多邊主義的價值。聯合國負責法律事務的助理秘書長史蒂芬·馬蒂亞斯表示,《新加坡調解公約》是對多邊主義的支持,簽署儀式的成功舉辦是多邊主義的勝利。公約將促進調解制度發展,促進商事主體解決糾紛,保持良好關系,從而促進國際貿易發展。
《新加坡調解公約》是由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歷時四年研究擬訂的,并經聯合國大會會議于2018年12月審議通過,公約旨在解決國際商事調解達成的和解協議的跨境執行問題。在通過公約的決議中,聯合國大會表示,調解在友好解決國際商事爭議上具有獨特價值,公約將補充現行國際調解法律框架,有助于發展和諧的國際經濟關系。
公約得到我國業界及仲裁、調解、律師等行業的高度關注和積極評價。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調解中心、香港調解中心、社科院國際法研究所、深圳市藍?,F代法律服務發展中心以及相關律師事務所等國內機構參加了簽署儀式相關活動。
商務部部長助理李成鋼代表中國簽署《新加坡調解公約》
深圳市藍?,F代法律服務發展中心執行理事長肖璟翊博士一行受新加坡律政部邀請參與公約簽約儀式活動
首批簽約國家一覽
根據新加坡律政部的消息,目前總計有46個國家作為首批簽約國簽訂《新加坡調解公約》。具體名單如下(按簽約順序):
新加坡(Singapore)
阿富汗(Afghanistan)
白俄羅斯(Belarus)
文萊(Brunei)
布基納法索(Burkina Faso)
智利(Chile)
中國(China)
哥倫比亞 (Columbia
剛果共和國(Congo)
剛果民主共和國(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Congo)
史瓦帝尼(Eswatini)
斐濟(Fiji)
格魯吉亞(Georgia)
格林納達(Grenada)
海地(Haiti)
洪都拉斯(Honduras)
印度(India)
伊朗(Iran)
以色列(Israel)
牙買加(Jamaica)
約旦(Jordan)
哈薩克斯坦(Kazakhstan)
老撾(Laos)
馬來西亞(Malaysia)
馬爾代夫(Maldives)
毛里求斯(Mauritius)
黑山共和國(Montenegro)
尼日利亞(Nigeria)
北馬其頓(North Macedonia)
帕勞(Palau)
巴拉圭(Paraguay)
菲律賓(the Philippines)
卡塔爾(Qatar)
韓國(Republic of Korea)
薩摩亞(Samoa)
沙特阿拉伯(Saudi Arabia)
塞爾維亞(Serbia)
塞拉利昂(Sierra Leone)
斯里蘭卡(Sri Lanka)
東帝汶(Timor-Leste)
土耳其(Turkey)
烏干達(Uganda)
烏克蘭(Ukraine)
美國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烏拉圭(Uruguay)
委內瑞拉(Venezue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