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able id="nrhdd"></table>

          1. 您所在的位置:首頁 > 法律查明 > 研究文章 > 正文

            疫情過后,新加坡還是中企投資的好去處嗎?——中企市場準入合規指南新加坡篇

            來源:節選自《中國企業市場準入合規指南》 “一帶一路”倡議下國際貿易合規性審查與風險防范課題組 日期:2020.05.09 人氣:846 


            投資環境概況

            無論世界經濟形勢或危機如何,新加坡政府始終采取親商業的政策。新加坡政府已采取有力措施,包括降低企業稅率、降低員工中央公積金(CPF)繳費率并控制辦公室租金。鑒于其政府政策的優勢,新加坡亦被評為世界上營商最簡單的地方。但由于國土面積有限、自然資源匱乏,新加坡屬于典型的外向驅動型經濟,高度依賴國際市場。近年來隨著“一帶一路”倡議的穩步推進,中企不斷加大在新加坡的投資,并拓展投資領域。目前新加坡以金融、航運等專業服務業和電子、石油石化等制造業為主,今后幾年,新加坡政府規劃大力發展數字產業等創新領域,新加坡有望發揮自身優勢,協助中國企業深入拓展東南亞科技創新市場,并成為“一帶一路”科技創新產業的試驗區。[1]

            新加坡政府提供廣泛的稅務激勵支持以吸引外商投資。其中,稅收激勵措施著眼于推動企業鞏固在新加坡的大量高增值業務,并提升企業自身在創新能力以及專業技術等方面的水平。為完善新加坡本地營商環境,使之更有吸引力,稅收激勵措施作為財政政策工具,能有效突顯新加坡作為全球主要營商和投資樞紐的地位。

            新加坡以法治及保護知識產權而聞名。為吸引外資,新加坡政府提供極具競爭力的稅率與稅法,并針對石油化工、電子業和清潔能源等主要經濟支柱落實全面、具戰略性產業發展方針。為了保障新加坡作為創新的首選之地,新加坡政府制定出一套健全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制定出強有力的國家監管框架。



            市場準入相關法律法規


            新加坡不特別設置外商投資產業限制,原則上外資和內資一視同仁,希望在新加坡開展商業活動的外國投資者可以選擇成立各種經營實體,成立公司不受最低投資金額的限制,且與本地主體使用相同的法律和法規。新加坡僅對一些受管制的行業規定,需要獲得有關政府部分或機構的批準和許可,包括銀行和金融行業、證券交易、電信、廣播、報紙、游戲等。新加坡目前也沒有外匯管制制度,居民和非居民均可自由匯入匯出新加坡元,并可自由地在外匯市場買賣新加坡元,所有支付形式或資金轉移均不受外匯監管也無需審批。


            1.《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Act于1970年頒布。根據該法案于1971年1月設立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是新加坡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金融機構,歸財政部所屬。除不發行貨幣外,全面行使一般中央銀行的職權,包括指導金融業、監督銀行的各項經營行為。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一,根據國家經濟發展情況制定和實施金融貨幣政策;二,接受政府存款,代理政府發行國庫券和其他政府債券,管理國庫和國家外匯儲備;三,依據有關法律,審批銀行、金融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設立和撤并,并進行管理、監督、稽核;四,管理和干預金融市場;五,為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和接受其存款,并以 “最后貸款人”身份向他們融通資金;六,依據 《保險法》對保險公司的業務實行管理和監督;七,代理政府參加國際金融活動等。新加坡的金融管理局是政府的銀行、銀行的銀行,但不是發行的銀行。[2]


            2.《新加坡證券期貨法》

            《證券與期貨法》(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監管證券市場、市場中介機構和結算機構,并對于證券市場有關的投資要約、權益披露及市場行為進行了規定。

            對新加坡證券交易所SES(即現在的新加坡交易所“SGX”)的立法管制始于1973年《證券行業法》的頒行。然而,絕大多數情況下,新加坡證券交易所當時還是自我管理的,這種情況在1985年發生了巨大的改變。1973年《證券行業法》被廢止并為1986年《證券行業法》所取代。從那時起直到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總體上證券監管都被加強了。此后,證券市場監管的重心幾經變化,這些變化最終都體現在2001年頒行的《證券與期貨法》(Chapter 289,2002年修訂)中,該法于2002年分階段開始實施。

            在現在的監管體制下,監督管理證券行業的責任仍繼續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來擔當,但是隨著《證券與期貨法(2005年修改案)》的通過,金融管理局對交易所的處罰程序和規則日漸減少關注, 日常的市場監管由新加坡交易所(SGX)來負責。[3]


            3.《新加坡公司法》

            《新加坡公司法》(Singapore Company Act)最新修訂于2018年10月,是規范公司設立、管理、行政監管及清算的法律。其中也規定了公司的收購模式和并購相關程序性要求。


            4.《新加坡競爭法》

            新加坡的公平競爭法法案已于2004年10月19日獲新加坡國會通過?!缎录悠赂偁幏ā?/span>(Competition Act)對反競爭行為主要進行三個反面的禁止。

            第一,任何新加坡境內,可能以妨礙、限制或擾亂競爭為目的或產生此類后果的協議,由《競爭法》一律禁止,但該類協議被排除或豁免的除外。即使協議是在新加坡境外訂立的,或協議的任何一方在新加坡境外設立或存續,該禁止依然適用。

            根據《競爭法》,一些協議如果可以證明其具有純粹經濟利益,即協議能夠增產、促銷或促進技術經濟進步的,可能免于禁止。這些協議還須證明既不對協議各方產生非合同目的不可或缺之約束,也不會根據協議使協議各方有可能在很大部分的商品或服務上消除競爭。

            第二,《競爭法》禁止任何經營者(即任何個人、公司機構,以及個人或其他實體設立的有能力從事商事和經濟活動的機構,無論他們是外國人所有還是新加坡人所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根據這一禁止,有兩級測試。第一,須覺得是否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無論是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有支配地位(即是否有重大市場力,譬如有能力維持高于競爭水平的盈利價格,將產量或質量限制在競爭水平之下,或設立準入門檻減少競爭。)第二,如果有支配地位的,其是否在新加坡市場濫用了支配地位。

            第三,有對存在實質減少競爭的合并的禁止。合并包括重組、協議安排、收購經營者,或對經營者財產的收購。合資企業的設立,使之可以持續實施所有自治經濟實體的職能的,也被視為合并。[4]


            投資主管部門


            新加坡負責投資的主管部門是經濟發展局(EDB,簡稱“經發局”),成立于1961年,是隸屬新加坡貿工部的法定機構,也是專門負責吸引外資的機構,具體制定和實施各種吸引外資的優惠政策并提供高效的行政服務。其遠景目標是將新加坡打造成為具有強烈吸引力的全球商業與投資樞紐。[5]


            投資行業的規定

            1.限制行業
            (1)媒體

            新加坡對外資的投入政策非常寬松,除國防相關行業及個別特殊行業外,對外資的運作基本沒有限制。但是部分行業,例如廣播、印刷媒體、法律和住宅產業等行業則限制外資進入。

            根據廣播法令,未經媒體發展管理局(“媒體局”)授予廣播執照,任何人不得在或從新加坡提供任何受許可的廣播服務。但是,除非媒體局另行批準,如果公司中任何外方持有或控制不少于公司或其控股公司49%的股權或表決權;或對公司或其控股公司進項督導、控制或管理的所有或多數人由任何外方任命或習慣于按照任何外方的指示行事,則任何該等公司不得被授予或持有廣播執照。

            在報業和印刷法令下,僅有報業公司方可在新加坡出版報刊。在每個報業公司中,所有董事均為新加坡人,且有2個類別的股份,分別為管理股和普通股。管理股僅可向由媒體局授予書面批準的新加坡公民或公司發行或轉讓。

            (2)法律服務

            外國律師事務所允許在或從新加坡提供他們有能力提供的所有法律執業領域中與外國法律相關的法律服務,但是不允許雇用有新加坡執業資格的律師或通過某些類別的注冊律師提供與新加坡法律相關、超出國際商業仲裁范圍或有關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的法律服務。

            但是,一家合格外國律師事務所,作為獲得合格法律執業執照的外國律師事務所,允許在或從新加坡提供合格外國律師事務所有能力提供的所有法律執業領域中與外國法律相關的法律服務,及在所有法律領域與新加坡法律相關的法律服務,但是當地的訴訟和一般性執業除外,例如通過有新加坡執業資格的律師或擁有外國執業證書的外國律師提供零售轉讓、家事法及行政法的服務。

            (3)房產

            在住宅房地產法令下,未經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土地交易審批部門批準,外國人不能購買某些受限制的住宅房地產;這類受限制的住宅房地產包括空置住宅用地、有地住宅房地產、不是規劃法令下經批準的公寓開發的分層有地住宅、店屋(非商業用途)、協會場所、禮拜場所及未在酒店業法令規定下登記的工人宿舍或服務公寓或寄宿公寓。

            盡管如此,住宅房地產法令第31條允許住房開發商向住房管理署申請收購住宅房地產進行住房開發的資格證書。但是,住房管理署簽發的資格證書將要求住房開發商在該住房開發項目內的單位竣工之日起2年內售出全部單位。


            2.鼓勵行業

            根據新加坡政府公布的2010年長期戰略發展計劃,電子、石油化工、生命科學、工程、物流等9個行業被列為獎勵投資領域。中國和新加坡互為重要經貿合作伙伴,近年來雙邊經貿合作發展迅速,合作得更廣更深。中國投資者一直將新加坡視作重要的海外投資目的地之一,2017年新加坡成為中國海外并購第一大目的地,其中運輸、科技、電信以及生命科學行業最受中國投資者青睞。


            3.重點合作產業機遇

            (1)金融服務業

            為進一步提升投資吸引力,將新加坡打造成世界級的金融中心,2017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已放寬對新加坡國內銀行業和保險業的管制,首次允許外資收購新加坡的非銀行金融公司,并將監管轉為以風險調控為主,放寬對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國內基金的限制,發展債務市場并改善公司治理。

            (2)新興科技產業

            新加坡是東南亞乃至亞太地區最具創新力的經濟體之一,位居全球十大創新國家之列,在電子商務、金融科技等新興科技產業領域發展迅速,吸引了大量外國投資。為了保護科技創新,新加坡政府訂立了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此外,新加坡政府還為企業提供稅收優惠鼓勵企業加大在新加坡研發力度、優化企業創新能力,推出“生產力及創新優惠計劃”大力支持當地新興科技產業發展。[6]


            4.投資方式的規定

            新加坡對外資進入新加坡的方式無限制。除銀行、金融、保險、證券等特殊領域需向主管部門報備外,絕大多數產業領域對外資的股權比例等無限制性措施。

            (1)直接投資

            給予外資國民待遇,外國自然人依照法律,可申請設立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

            外國居民或公司要在新加坡開設公司,首先必須任命1名在當地居住的董事,或向新加坡人力部申領有關工作證。世界銀行《2017年營商環境報告》把新加坡評為開辦企業最容易的國家之一(190個經濟體中排第6位),過程只需2.5天及完成3個步驟:

            在網上透過電子申請系統Bizfile向會計及企業管理局注冊。會計及企業管理局將發出公司注冊通知及注冊號碼。Bizfile為公司注冊提供一站式營商便利服務,包括:

            預留域名:每個獲批公司名稱可以15新加坡元(11美元)的申請費預留域名;

            就商品及服務稅向新加坡稅務局注冊;

            啟動海關賬戶及申請企業銀行賬戶;

            以300新加坡元(216美元)購買公司注冊資料簡報;

            以40至70新加坡元(29至50美元)訂制公司印章,一般需時1至3天;

            到保險代理公司購買雇員賠償保險。這是《工傷賠償法》的強制規定;

            所有公司必須根據《新加坡會計準則》擬備財務報表。

            (2)跨國并購

            外資進入新加坡的方式無限制。除銀行、金融、保險、證券等特殊領域需向主管部門報備外,絕大多數產業領域對外資的股權比例等無限制性措施。

            外國投資者可以通過以下形式在新加坡開展業務活動:公司;分公司;代表處;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責任合伙;獨資經營。

            在新加坡法律下,沒有禁止外國投資者在新加坡開展建筑項目的特別法規。但是,在建筑物管制法令下,未分別持有一般承建商許可證或特殊承建商許可證的人不得在新加坡開展一般或特殊建筑施工。在新加坡的建筑公司中,雖然對外國股權沒有限制,但是一般承建商許可證或特殊承建商許可證的一個條件是申請許可證的公司必須在新加坡成立。

            (3)股權并購

            兼并和收購所有在新加坡成立、注冊或開展業務的公司必須遵守合同法、公司法令及其附屬法規的原則。此外,上市公司、商業信托及房地產投資信托(“REITs”)還必須遵守證券和期貨法令及新加坡收購和兼并守則的相關規則,及其上市的相關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如新交所。當進行兼并和收購交易時,也應考慮競爭法令。該法令禁止意圖或實際在新加坡防止、限制或扭曲競爭的協議、構成在新加坡任何市場濫用支配地位的行為以及導致或預期可能導致大幅度減少新加坡任何商品或服務市場競爭的并購。

            通常,關于收購兼并的主要手續及操作流程,并沒有固定的格式與要求。但是,在公司法令下進行的兼并和收購,如安排或合并方案應按照公司法令規定的程序進行。此外,守則也規定了涉及上市公司、商業信托和REITs的收購的某些程序。[7]

            (4)BOT/PPP

            新加坡沒有特別的法律管制BOT和PPP的運作方式。但是,凡參與政府部門或法定機構的建設項目,承包商必須與新加坡建設局承包商注冊系統(Contractors Registration System, CRS)注冊。新加坡不普遍使用BOT方式,但是PPP方式在新加坡大型基建項目之中有增長的趨勢。[8]

            (5)建議

            第一,中國企業在與新加坡企業進行合作談判和合同簽署的過程中,要提升對書面合同的重視程度,不要弄虛作假;針對“土地政策、環保政策等與中國不同”的風險,建議中國企業在到新加坡投資之前需要做細致的前期調研,全面了解新加坡土地、環保等相關方面法律和制度規定,最好聘請當地的專業律師和財務顧問,做到心中有數,做出合法合規的正確決策。

            第二,應對投資成本攀升風險。首先,針對“勞動力成本”風險,中國企業在新加坡經營對此必須有明確認識,在新加坡投資最好選擇勞動密集型以外的其他技術密集型、資本密集型項目;其次,針對“物價成本”風險,新加坡的高物價水平極有可能增加中國企業的投資固定成本,需提前了解,通過財務管理謹慎防范;最后,針對“能源成本”風險,中國企業赴新投資需要密切關注國際能源供給狀況,做好緊急情況的預案。

            第三,應對金融市場風險。宏觀層面,我國政府進一步完善投資保護機制是對企業防范風險的重要保障。我國應積極與新加坡進一步鞏固發展良好的投資關系,為企業境外直接投資打下良好的基礎;微觀層面,在進行投資前企業應做好內功,打造一支投資團隊,以準確判斷全球宏觀經濟形勢,把控風險,保證在投資項目報價時,充分考慮利率、匯率的變動趨勢,以獲得優質項目,提高資源使用效率。[9]


            5.其它市場準入與審查標準

            (1) 環境保護

            新加坡政府對環境問題的立法注重源頭管理,要求所有建設工程、制造業和其他工程的開展需要依法取得許可以確保其符合環境法。其目的在于從相關活動開展的那一刻起阻止任何新的活動的污染。因此,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新加坡政府以此為宗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新加坡環境法立法的重要目的在于確保環境得到長期保護。這些法律不斷地根據經營活動方式和保護環境的方式和方法的演變而被審閱和修訂。目前采取的方式是為了確保在建造規劃的階段,建造規劃在起草時納入具體的建筑工程和相關建筑服務,例如固體廢物、污水、地表排水系統和污染控制系統以符合操作規范和相關法規規定的環境保護要求。這確保了環境問題的全面源頭管理。

            任何企業和個人違反《環境保護和管理法》等法規和規定,都視為犯罪。環保部門有權根據違法的嚴重程度對責任人處以2萬新元至10萬新元的罰款,逮捕責任人并處以1年以內監禁,或逮捕責任人并提起訴訟。

            根據新加坡政府的要求,企業在新加坡開展投資項目,業主須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咨詢公司進行污染控制研究分析(Pollution Control Studies,PCS),相當于國內的環評。PCS主要是對工廠產生的三廢、噪聲、危險化學品等情況,識別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采取的控制措施。

            開展PCS前期,業主需向咨詢公司提供相關資料;咨詢公司完成分析報告后,由業主提交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審批,審批周期約為2-3個月,審批過程中,NEA可能提出問題要求進行解釋和澄清;評估費用通常為2萬新幣。[10]

            (2) 反商業賄賂

            新加坡1960年頒布的《防止貪污法令》是其最主要的反腐法律,該法是專門 打擊商業賄賂犯罪的法律,規定了調查機構、犯罪構成以及針對賄賂犯罪的刑事訴訟程序問題,并且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在腐敗形式多樣化的情況下,對該法經過多次修改補充?!斗乐关澪鄯睢分械哪承l款還具有域外效力,適用于在新加坡境外實施的行為,只要該等行為涉及在新加坡境內開展的業務,或居住在新加坡境內的個人。此外,《刑法》(Penal Code)(第224章)也對反商業賄賂進行了補充。[11]

            根據新加坡法律,被指控者必須說清楚與其收人不相符的那部分資金和財產的來源,否則這部分資金和財產就可被當作犯罪收益。即使并未經要求給予報酬,貪污罪名也可成立。例如,即使某人只是以賄賂為意圖提出給予報酬以換取某種利益,也可被認定為實施了《防止貪污法令》下的罪行。嚴厲的懲腐手段使官員們望而生畏?!斗乐关澪鄯睢废碌呢澪鄣膽吞幋胧?,是不超過10萬新元的罰款或不超過5年的監禁,或兩者并處。若罪行涉及與新加坡政府或公共機構的合同或合同意向,懲處措施是不超過10萬新元的罰款或不超過7年的監禁,或兩者并處??傊?,新加坡對商業賄賂實施零容忍,是希望通過維持公平透明的商業環境,持續吸引本國和外國投資。因此,《防止貪污法令》下對貪污罪行的寬泛定義及貪污調查局的廣泛調查權,是與新加坡建設貿易和金融服務首選目的地的宏大經濟目標相輔相成的。因此,有意在新加坡開展商業活動的商業機構,必須了解反賄賂法令的立法背景,制定相應的內部合規政策。[12]

            注 釋


            [1] 安永:《“一帶一路”拓展宏圖,海外投資穩步前行》,載《中國走出去》系列報告,2018-5-23。

            [2]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https://sso.agc.gov.sg/Act/MASA1970,最后訪問日期:2018年12月9日。

            [3] 新加坡文獻館:《新加坡公司融資與證券監管》,載https://www.sginsight.com/xjp/index.php?id=2454,最后訪問日期:2018年12月9日。

            [4] 東盟法律:《競爭法》,http://www.aseanlaw.com.cn/info/7ec65cd58cb8473f894d221ff27ef5d6,最后訪問日期:2018年12月9日。

            [5]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駐新加坡代表處,http://www.ccpit.org/Contents/Channel_4009/2018/1020/1075427/content_1075427.htm,最后訪問日期:2018年12月10日。

            [6]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駐新加坡代表處,《新加坡投資概況》,http://www.ccpit.org/Contents/Channel_4009/2007/0514/507498/content_507498.htm,最后訪問日期:2018年12月10日。

            [7] 香港貿發局:《Singapore:Market Profile》, http://developed-markets-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Asia-Pacific/Singapore-Market-Profile/mp/en/1/1X4JBMQG/1X0AA7C3.htm,最后訪問日期:2018年12月10日。

            [8]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新加坡(2017)》。

            [9] 咼小明、黃森:《“一帶一路”背景下中國企業對新加坡直接投資的現狀與風險分析》,《對外經貿》2018年07期。

            [10]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駐新加坡代表處:《中資企業在新加坡經營指南(2016)》。

            [11] 王勝偉:《新加坡反腐經驗及對中國治理商業賄賂的借鑒研究》,《華北電力大學學報(社會科學報)》2013年6月第3期。

            [12] 張文廣:《新加坡法治反腐的有益做法及其啟示》,《前進》2018年第5期。


            本文網址:http://m.62255.com.cn/html/falvxinxihua/1125.html
            聯系我們

            電話:+86-755-82804677

            傳真:+86-755-82804651

            郵箱:info@bcisz.org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區前海國際仲裁大廈第21層2112號房

            訂閱號:【bciszcn】 請關注【藍?,F代法律】

            国产馆v视界影院_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_欧美精品人爱C欧美精品四虎_亚洲精品tv久久久久久久久
                  1. <table id="nrhdd"></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