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并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外商投資法將取代“外資三法”
說到外商投資法草案,就不得不提到“外資三法”,也就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這三部法律,因改革開放而生,伴隨著中國對外開放的過程,為我國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1979年7月1日,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這是新中國第一部與外商投資有關的法律。共十五個條文,首次明確了可以利用商標、專利投資。這就像是一個宣言,用法律的形式,宣誓了中國“對外開放、利用外資”的決心。
商務部研究院外國投資研究所所長 馬宇:剛剛打開國門,但那個時候你為了要跟國際上做生意,并且要引進外商投資,外商就說那你要引進外資的話,你不能用文件來管理,那我們對外的時候還是需要有這種法律規范,所以很快全國人大就制定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這就是一個突破性事件。因為當時我們國內連公司法、合同法都沒有,在那種情況下,就是法律先行來規范對外開放和引進外資,外商投資才開始逐步地進入中國。
1980年,第一家中外合資企業——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成立,結束了中國民航沒有航空配餐的歷史,開創了中國利用外資的先河。而此后,由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開辟的“試驗田”也開始遍地開花。
配合著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出臺,商標法、專利法、涉外經濟合同法陸續出臺。隨著外資進入的形式變多,1986年,外資企業法出臺;兩年后,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出臺。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這“外資三法”為主體框架的外商投資法律體系也逐漸形成。
截至2018年底,中國依據“外資三法”累計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約96萬家,累計實際使用外資超過2.1萬億美元。外商投資已成為推動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開放的大門越開越大,如何以法治為引領,加強與國際經濟貿易規則的對接,提高開放水平?在3月4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首場發布會上,大會發言人張業遂就表示,新形勢下,曾經為對外開放作出巨大貢獻的“外資三法”,已經難以適應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需要。
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大會發言人 張業遂:近年來,我國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面臨新的形勢,“外資三法”也難以適應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需要。制定外商投資法,就是要創新外商投資法律制度,取代“外資三法”,成為新時代我國利用外資的基礎性法律。
外商投資管理模式的根本性變革
新的外商投資法和以往管理外商投資的“外資三法”相比,有哪些重要變化?這些變化將如何改變中國的投資環境?
與現行“外資三法”相比,外商投資法草案在外資管理模式上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明確了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審批制管理模式。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 王瑞賀:以前如果一個外國投資者要到中國境內設立企業,他要通過外資主管部門去進行設立審批,就是你設一個企業,不管你做什么,不管你在哪個領域、哪個行業都要進行這一道市場主體的審批。那么現在在這個負面清單之外,就不存在這道審批了,它和內資企業是一樣的,在市場監管總局進行市場主體登記,做一些外資相關的信息報告,這是一個管理模式很大的區別。
備案注冊 “法無禁止即可為”
“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這是我國自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始的外資管理模式探索。清單以外,無需審批,備案注冊即可。充分體現了“法無禁止即可為”。如今,自貿區版的負面清單,限制性措施條目從最早的190項降到了45項,適用范圍覆蓋了12個自貿試驗區,3.5萬平方公里。
在逐步形成和完善中,2017年起,負面清單制度首次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實施。2018年版的全國負面清單,對外資的限制性措施由前一年的63項減少到48項,縮減近四分之一。一、二、三產業全面放寬市場準入,22項開放措施涉及金融、交通運輸、制造、基礎設施等各領域。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 孔慶江:準入前的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事實上已經完完全全突破了我們現有的“外資三法”確立的逐項審批制度,實踐中是卓有成效的,到了現在這個時候,應該是把改革成果用法律的形式鞏固下來。
固化改革成果 水到渠成順理成章
外商投資法草案的目的之一,正是把這些改革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草案中明確規定,對于禁止和限制外國投資者投資的領域,將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清單之外充分開放,中外投資將享有同等待遇。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 王瑞賀:經過這一系列的改革試驗推進之后,我們現在制定一部外商投資法,把這個制度用法律確定下來,現在看來我們的改革過程是一貫的,我們的路徑是明確的,我們改革的決心是非常堅定的。當然這個過程也是非常穩妥、非常慎重的。這項改革成果也是水到渠成、順理成章的。
加強投資促進服務 保障外資權益
和此前“外資三法”相比,外商投資法草案一個非常重要的變化,就是著力加強投資促進和保護,為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保障。
草案設立了專門的章節規范投資促進和投資保護制度,針對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普遍關心的征收和補償、利潤匯出、知識產權保護,不得強制技術轉讓、地方政府守約踐諾等問題,都作出明確的規定,將從法律層面為各級政府和機構開展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提供明確的指引。
全國人大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 王瑞賀:對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內容進行了強化,也做出了一些銜接的規定,特別是要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強制轉讓技術。知識產權方面的合作完全基于市場規則,基于平等自愿,基于商業規則,由相關各方自己去平等談判解決,而不是由政府強制。
商務部研究院外國投資研究所所長 馬宇:這個是特別重要的一個變化,就是從原來的那種去具體規定一些事情,由原來的管理性變成現在的促進和服務性。怎么樣能給外商投資創造一個好的營商環境,怎么樣更大程度地降低我們市場準入的限制,減少限制,那這個先做好都是從促進角度(來講)。還有一個是投資服務,怎么樣來保護好外商的投資的合法權益,包括知識產權保護,無論是咱們說的一個長期的原則性的還是說現實的關切,都是外商特別關注的,也是我們中國政府特別關心的一個問題,所以在這個法里面也是非常重地談到投資保護問題。
下一步要制定完善配套法規
而專家就表示,作為一部基礎性的法律,外商投資法頒布實施后,許多涉及外商投資的相關法規將會作出相應改變,這一過程需要時間。而隨著法律的頒布實施,嶄新的外商投資管理體制將形成并且逐步完善,這將推動中國向更高水平的投資自由化與便利化邁進。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 孔慶江:應該說為進一步推進全面開放局面奠定了非常好的法律基礎。我相信外商投資整體環境也將隨著這個法律的頒布得到進一步完善。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 王瑞賀:外商投資法只是新的歷史起點上完善外商投資法律制度邁出的第一步,下一步制定完善配套法規的任務還很艱巨。我們現在正在著手研究這些配套規定,配套規定與外商投資法要做到同步實施,無縫銜接,保證這部法律確定的制度能夠有效地落實,保障外商投資法能夠及時落地。
海外輿論認為,對外開放將進一步釋放中國經濟的活力與潛力,外商投資法草案將促進市場準入,鼓勵外國投資者長期經營,這表明中國在世界舞臺的競爭中充滿自信。
法國《歐洲時報》
新外商投資法適應中國經濟形勢變化,體現了新形勢下外商的新訴求,并將向外商投資提供與時俱進的法治保障。外商主要關注3個問題,即公平競爭、知識產權保護和擴大市場準入,其中知識產權是外商竭力維護的核心競爭力。外商投資法草案有關保護外商知識產權、不得強制技術轉讓的條款,將有力澄清外界的相關懷疑和不實指責,還會消除外商的疑慮,給外商吃下“定心丸”。
日本《讀賣新聞》
日本《讀賣新聞》經濟版頭條刊發報道,標題是“中國強調保護知識產權,制定禁止強制技術轉讓的法律”。報道認為,今后外商在中國開展業務活動有了新的法律遵循。報道特別關注了外商投資法的核心內容,指出這是以法律形式明文規定保護外國企業的正當權益,特別是在知識產權領域,該法明文規定保護外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禁止以行政手段強制外國企業轉讓技術。在公共事業等政府采購領域,要求對外國企業與中國企業一視同仁,并禁止地方政府介入外資企業經營、生產活動。
韓國《亞洲經濟》
韓國《亞洲經濟》報道認為,中國以備受世界矚目的全國兩會為契機,大力宣傳新外商投資法。這表明,中國正積極吸引外資,并為此付出了巨大努力。中國已將推動制定新外商投資法作為今年穩定經濟的六大目標之一。
越南媒體
越南媒體關注外商投資法對外商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對強制技術轉讓的限制。報道認為,根據這部法律,中國將在農業、采礦、制造、服務業等領域更加開放,在新能源、現代制造業、電子信息等領域推出更多優惠,允許外商設立獨資企業的領域也會繼續放寬。
保加利亞
保加利亞《24小時報》報道稱,中國外商投資法將相關條款基于透明、可預見和公平待遇原則,為外國公司企業提供最新的法律保護,這將使中國吸引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報道說,加強相互投資與合作是中國和歐盟的共同心愿,中國新推出的外商投資法將促進雙方在這一領域的合作。2018年,歐盟是中國最大的貿易伙伴,也是最大的進口商品來源地;中國也是歐盟的第二大貿易伙伴,兩者之間合作空間巨大。新外商投資法是中國現階段對利用外資的一項最新舉措,旨在解決包括歐盟和歐洲企業家在內外國投資者對華合作中所產生的問題。
新加坡《聯合早報》
新加坡《聯合早報》3月2日的報道援引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的話稱,制定《外商投資法》意義重大:一是彰顯中國堅定不移擴大對外開放的決心;二是為中國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廣泛凝聚各方共識。
巴基斯坦《論壇快報》
巴基斯坦《論壇快報》以“中國將進一步向外國投資者開放經濟”為題刊發報道稱,《外商投資法》被視為中國持續推進對外開放的最新舉措。報道援引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的話稱,中國將繼續優化外商投資環境,不斷提高市場監管的透明度,加大對外資企業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建立健全外資投訴機制,努力協調解決外國投資者的合理關切,為外國投資者營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
報道強調,根據中國美國商會日前發布的《2019年中國商務環境調查報告》,50%的受訪企業對于中國將為外資持續擴大市場準入而采取的措施持樂觀態度,這個比率創下近三年以來的新高。
緬甸《十一日報》
緬甸《十一日報》的報道稱,中國將在兩會期間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這部法律或將成為中國自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在對外開放領域內最重要的法律。報道還稱,這部法律或將擴大外企在中國可以進入的市場領域,同時加大對外國投資者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并禁止強制性的技術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