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18年11月3日,以“國際商事訴訟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主題的第三屆“前海法智論壇”在深圳市麒麟山莊順利召開。藍?,F代法律將陸續分享嘉賓們的精彩演講,以饗讀者。以下是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兼國際教育學院院長、英國劍橋大學勞特派特國際法中心高級研究員單文華在本次論壇“議題二:國際商事審判與法律服務配套及人才培養”環節中主題演講內容。
議題環節:國際商事審判與法律服務配套及人才培養
發言主題:“融解決”——國際商事爭端解決的世界潮流與中國貢獻
發言嘉賓:單文華 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兼國際教育學院院長、英國劍橋大學勞特派特國際法中心高級研究員
我的發言想探討三個概念:
第一個是“融解決(Intergrated Dispute Resolution—IDR)”;
第二個是“中央法務區(Central Legal-services District—CLD)”;
第三個是 “國際化”,也就是國際化的法律人才培養。
“融解決”
首先,“融解決”,我認為可能是對我國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創設的一站式、多元化爭端解決平臺的一種最恰當的表達方式,它同時也抓住了世界上關于爭端解決,特別是商事爭端解決的一個重要發展趨勢,那就是“融合化”的趨勢。
在九月初西安舉辦的一次類似會議上,我提出國際商事爭端解決的發展存在三大趨勢,即“國際化”、“專業化”和“融合化”。其中,國際化和專業化的發展已經經歷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但是融合化發展則是新世紀以來才出現的新現象。大家多次提到的“融合”、“一體化”等概念,實質上指的就是這種融合化的趨勢。個人理解,所謂的融合化,指的是國際商事爭端領域的三種主要解決渠道,即訴訟、仲裁和調解,現在已經更緊密地融為一體,彼此之間的邊界已經開始模糊化。例如,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類似一個商事仲裁庭,裁判的法官可能是外國法官,參與的律師可能是外國律師,甚至證據規則也可依是外國的證據規則,這些都是傳統的國內司法體制里面所沒有的。據此,有人說這是國際商事司法訴訟的“仲裁化”現象。在迪拜國際金融中心法院,黃錫義首席大法官還設計出了一種更加創新的機制,由迪拜國際金融中心法院作出來的判決,可以“轉化”成仲裁裁決。如果法院的判決得不到某一方當事人的自愿執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這個仲裁可以將生效的判決,轉換成可以根據《紐約公約》在159個國家和地區得到承認與執行的仲裁裁決。
融合化的趨勢不僅僅體現在訴訟程序學習借鑒了仲裁的優勢,也體現仲裁學習借鑒訴訟的優勢,仲裁庭的仲裁機制也呈現了一定的“訴訟化”的趨勢。最突出的特點是在國際投資仲裁的改革過程之中。改革的基本取向就是要加強國際投資仲裁的合法性。這使得投資爭端解決機制的一個重要的發展方向就是公法化,在一定意義上也就是“訴訟化”。其中,歐盟提出建立國際投資法庭,但同時又希望該國際投資法庭的裁決能夠滿足仲裁裁決的條件,從而確保仲裁裁決可以依據《紐約公約》獲得承認和執行。從這個角度來看,它可以說是仲裁與訴訟“融合化”的一個產物。從調解的角度來講,調解和仲裁結合、調解和訴訟對接的做法早已存在,在中國更是普遍??梢哉f,訴訟、仲裁、調解這“三架馬車”正在越來越多地互相借鑒、取長補短,同時越緊密地融為一體,以至于其邊界日漸模糊。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的一站式、多元化爭端解決平臺,不僅充分地借鑒了現有國際商事法庭的先進經驗,順應了這種“融合化”的國際大潮,而且走得更遠,體現了其創新精神和中國的體制優勢?,F有國際商事法庭更多的是借鑒了仲裁和調解的一些元素,并未系統性地整合三者機制。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所設計的,建立在國際商事法庭和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基礎上的“一站式、多元化爭端解決平臺”有望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真正把訴訟、仲裁和調解機制性系統性整合在一起的一個一體化的平臺。也就是說,過去更像是訴訟、仲裁、調解三匹馬各自在跑,盡管有一定的協調和配合,但是并沒有一個集中統一的一體化的統帥平臺?,F在這個一站式的平臺是第一次真正要把三者有機地融合到一個協調統一的機制里面去,讓“三匹馬”真正整合起來成為一臺“三駕馬車”。借鑒“融媒體”的概念,我們不妨把這種多元融合式、一體化的爭端解決平臺叫做“融解決”平臺;把這種三位一體的解決方案叫做“融解決”方案。這種“融解決”的爭端解決方案,可以說是中國對于世界爭端解決制度發展所做出的一份獨特的重要貢獻。國際商事爭端的融解決方案,如果要用一個比較簡單的英文進行表達可以是“IDR(Intergrated Dispute Resolution)”。
此外,在具體制度層面上,為強化執行能力,增強吸引力,我還想提出兩點具體建議:
一個是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的決定,是否可以借鑒歐盟提出來的國際投資法庭的設計,使其成為可以通過《紐約公約》執行的仲裁裁決?
二是國際商事法庭是否能夠借鑒迪拜金融中心法院的“轉化”機制,將其判決“轉化”成仲裁裁決?如果這兩點可以實現的話,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和專家委員會的作用將可以得到最大可能的發揮。
“中央法務區”
其次,CLD是關于配套法律服務的一個概念,就是“中央法務區”。在過去,我們很熟悉的一個概念是CBD(中央商務區),實際上我們也可以建立中央法務區。這在其他國家已經有實踐的例子。比如倫敦,在座的法律界大家有不少都在倫敦有過學習或者工作的經驗。在倫敦,很多法院、律所和仲裁機構都聚集在一起,在艦隊街一帶,互相之間的交流等都十分便利,對客戶來說辦事也特別方便。紐約的華爾街也與此類似。中國已經在深圳和西安建立了國際商事法庭,我認為這兩個地方未來的發展計劃中也應該考慮建設配套的中央法務區。這兩個地方也應該比其他地方更有責任、條件和體制優勢進行中央法務區的建設。事實上,前海的“社會主義法治示范區”已經為深圳的中央法務區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我們提出來這個概念(全稱是國家級“一帶一路法律服務與法治創新示范區”)以后,有幸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長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陜西省委省政府和西安市委市政府也給予了同樣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在座的最高人民法院羅東川副院長不久前在陜西考察時,還專門調研了中央法務區的建設工作并進行了指導。目前這方面的工作正在快速推進之中。我們建議將中央法務區的建在自貿區內,以確保其不僅可以實現產業集聚,更可以推動法治創新,成為法治創新的試驗田和先行者。這方面我和我的同事們在別的地方已經講過,就不展開了。
“國際化”
最后,講一下國際化法律人才的培養。這方面的需求可以說是非常迫切的。大家經常引用的數據是2015年孟建柱政法委書記提出來的一個統計數字,提到在中國能夠熟練地處理涉外法律業務的人數不到3000,能夠處理“兩反兩?!卑讣娜藬挡坏?00,能夠在WTO上訴機構出庭的中國律師只有屈指可數的幾個人??匆娢覈鴮H化法律人才是相當缺乏的。特別是在我國建立了國際商事法庭、專家委員會和一站式平臺以后,一種新的法律服務生態,一種國際化、專業化、融合化的法律服務生態亟需建立??梢哉f,人才的儲備和培養的需求十分迫切。
作為西安交大法學院院長,我和學院同事們這些年在國際化法律人才培養方面做了一些探索,有了那么一點點的心得體會。緣起是我一直有的一個想法,就是在中國逐步走上世界舞臺,越來越靠近舞臺中央的這個過程中,我們應該培養一批中國的法律學者來對國際關系發展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歷史證明,一個大國的崛起總是伴隨其法學學者的崛起。荷蘭、英國、美國學者的地位與影響力就是證明。中國亟需急起直追。因此,近十多年來我們在西安交大也進行了一些嘗試,從本科層面開始進行國際化的人才培養,一直到碩士、博士層面。我們的本科生,從踏入校門那一刻開始,就是在“中澳絲路班”的框架下進行學習的。中澳絲路班是我們跟澳洲新南威爾士大學聯合開辦的一個班。學生在中國進行三年半的學習,再在澳洲進行兩年的學習。最后可以獲得西安交大的本科學位與澳洲的法律博士(JD)學位。這應該是最有效益的一種國際化法科人才培養方案,五年半時間可以獲得中國本科和澳洲名校(世界排名前15以內)JD兩個學位。但是更重要的是,中澳絲路班的學習不僅是中澳兩段學習的機械簡單的疊加,而是一種深度的融合。在中國開展的三年半的學習期間,澳洲新南威爾士大學法學院的教師會參與整個課程設計,還會每年派專家來給學生上課。在前期的三年時間的學習中就是采取了一種融合式的教育,到了澳洲再進行兩年半時間的學習也就能更順利地適應和銜接。這是我們在本科層面開展的一個工作,別的學校似乎也有所效仿,目前也已經有好幾個學校開辦了類似項目。在研究生層面,我們與很多外國學校簽訂了協議,給學生提供到外國學校交流學習的機會。我們還開辦了專門面向留學生的英語授課碩士項目,“中國與國際商法國際碩士班”,吸引了來自中亞、俄羅斯等絲路國家一大批的優秀同學。這種留學生班應該說也是非常地有意義的,不僅可以為一帶一路建設培養一批既精通中國法也精通國際商法的人才,也讓我們的學生和老師能擁有深度、日常的國際化學習環境。在博士層面,我們和一批海外一流法學院開展了交流項目。例如,我們與劍橋大學的勞特派特國際法中心開辦了一個“絲綢之路國際法學者”項目,每年我們派出一兩名青年教師或學生到劍橋大學的勞特派特國際法中心進行交流,他們也可以派出老師和學生到西安交大進行交流。這樣的交流使我們的國際化人才培養的質量和視野得到了強有力的保證。當然,所有這些國際項目都需要高水平國際化的師資隊伍來支撐。這方面我們也有一些探索和嘗試。例如我們在全國第一次系統地開展了海外招聘,也招聘到了一批優秀的海外教師。目前我們的師資隊伍就有多名外教,其中一位還是教育部的“長江學者講座教授”、聯合國國際法院的大法官。國際化的師資、國際化的學生、國際化的項目,使得我們的國際化人才培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們也因此首批進入了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認定的“涉外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因此,可以說有那么一點小探索和小經驗。當然教訓也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