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5日,為促進粵港澳在爭議解決領域的協同發展,健全國際法律服務和糾紛解決機制,以“粵港澳爭議解決機制創新與協同”為主題的第三屆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座談會在深圳南山成功召開,國際商會巴基斯坦調解委員會主席、國際律師協會調解委員會前聯席主席Jawad Sarwana在“國際商事調解的最新發展”環節做主旨發言。
國際商會巴基斯坦調解委員會主席、國際律師協會調解委員會前聯席主席Jawad Sarwana
大家好,我是賈瓦德·薩爾瓦那,是在巴基斯坦卡拉奇執業的一名調解員、律師和仲裁員,很榮幸為大家做這個演講。在全球都遭遇新冠病毒的這一特殊時刻,我衷心希望大家都能平安無事,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護自己。我本次演講主題是“國際商事調解的最新進展”,我將重點討論國際商事調解的數字化發展,也將談及后疫情時代調解形勢發展預測。
本次討論的要點包括:
新冠疫情對調解數字化發展的加速作用;
國際商事調解的最新數字化發展;
除線上爭議解決以外,關于調解的其它數字化進展;
商事調解領域的最新進展總結。
談及線上調解形式,我就會想到,過去打車只能在街上靠招手召喚出租車,現在只需打開手機即可輕松打車,出租車已經被“滴滴”這類網約車取代。同樣,在國際商事調解方面,線上糾紛解決平臺似乎也到來得正及時,不論是對于調解員等法律從業者們,還是對于爭議糾紛相關方而言都希望案件能盡快得到解決。同時,作為律師、調解員及國際仲裁員等希望繼續開展業務,也不得不采用線上調解的方式,寬帶、攝像頭、麥克風、揚聲器、燈光等,調解現場有了這些元素,調解過程酷似電影片場。盡管很多仲裁員、調解員通常年齡偏大,但他們也不得不作出調整,這些調整涉及境內境外的方方面面。調解員不僅僅是作為案件程序管理者參與調解過程,還需扮演比以往更多的角色,調解員應該了解如何使用這些設備與當事人進行溝通交流。
另一項進展是時間安排,身為國際仲裁員,以前我需要頻繁飛往迪拜,每次至少前后要3天時間,如果還有調解任務,我就必須再調整行程。而現在,即使馬上要進行調解,我也可以立即就位。早上,我以調解員身份與代理律師以及身處廣東的當事人開會;下午,處理香港或澳門客戶的案件;晚上,再作為調解員參與調解涉及北美客戶的爭議案件。調解案件的數量并未減少,但現在我處理工作會更加游刃有余。希望更多法律從業者也盡快跟上腳步。
還有一項重要因素正在發展,就是越來越多保密案件當事人也在積極尋找面對面調解的替代性方案。例如印度的病例率仍居高不下,所以,印度的爭議解決從業者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向數字化、向網絡化轉型。巴基斯坦的疫情相對沒有那么嚴重,律師和法官等仍保持著傳統的面對面處理方式,所以線上調解并未加速發展,但從長遠來看,在接下來的幾年,巴基斯坦的法律從業人員將有可能會被甩在身后,而歐洲西方國家和中國對這些數字化方式更為熟悉,隨著當下商事調解的發展這種差距將慢慢顯現。
國際商事調解最新數字化發展原因,首先是由于視頻平臺的崛起,包括我們熟知的Zoom、微軟團隊、思科網訊等,這是調解員在處理日常商事業務時工具,但這些操作起來并不簡便,它們并非調解專用軟件。Legaler、Modron、Crekodr和“在線解決爭議”這四款軟件則是我更常用到的調解平臺,其優點也很明顯,如果調解員有什么問題,可以立即打電話給工作人員尋求幫助。這些平臺操作更易上手,用戶也將越來越多,在未來這類專用軟件將能發展得更成功。
其次,調解數字化在各行業的應用,比如保險公司,美國GEICO保險公司,已經決定通過調解解決其一切爭議,這可能是一種趨勢的開始。再比如勞動調解,現在辦公室都處于關閉狀態,遇到爭議、分歧或困難只能尋求網絡,所以勞動調解案件數也在不斷上升。
其次是Crypto和“智能合約”的應用,這些平臺都已內置線上爭議解決(ODR)條款。這意味著,遇到爭議時,不需要再撓頭苦惱,因為大部分這些合約都包含ODR條款,規范了在線解決爭議的協議和方法,這對于爭議的解決很有幫助。
接下來要介紹數字化調解面臨的一些挑戰。
首先,人們選擇商事調解的原因在于他們期待調解員能在雙方之間建立友好關系,進而幫助解決爭議。數字化調解方式面臨著一個相當嚴峻的困難,當雙方當事人相隔甚遠 ,甚至處于不同時區時,線上調解該如何讓他們進行溝通。
其次,是交談的安全性,是否保留會議記錄,雙方現場都有哪些人在場,是否有不相關的人在聽,是否需要簽保密協議等等這些都是在線進行調解時需要解決的問題。
最后一點,世界各地很多仲裁和調解機構,都需要制定專門針對線上調解的規定,因為以往傳統的調解規定已不再適用現在的數字化調解,所以要不斷引入新規定,而這種勢頭不會停止。
未來如何加強調解的保密性,或許安裝一個360度攝像頭,確保房間里的所有人員都能被記錄下來。也可分別安裝兩到三個攝像頭,以提高保密性。這些在國際商事調解和仲裁程序中都可能存在。沉浸式調解可以使用VR眼鏡參與調解會議,只有戴著VR眼鏡的人能參加會議。如果疫情持續蔓延,這種虛擬現實的調解方式也可能成為未來的趨勢。
未來幾年可能還會出現一種更加綜合的方法,例如使用調解機器人,調解機器人能分辨案件存在的一系列問題,然后加以解決,我認為這在未來的調解中會更加常見,但隨著調解機器人的廣泛普及,也可能會影響到人際互動和面對面調解,畢竟在涉及客戶滿意度或客戶即時爭議時,調解機器人也無能為力。
總結一下,在短期內,我們需要做好哪些準備呢?
首先我認為,未來更需要綜合性方法,必須將線下與線上數字化相結合,因為這更能節約成本,諸如電子郵件、發送文檔、電子存檔、上傳文件等數字化的發展將會持續發展。
其次我認為,成本效益才也是糾紛解決的重要因素,跨境商事仲裁的關鍵問題在于成本,一般仲裁費為案件標的的10%-25%,如果解決爭議的成本太高,即使是通過線上解決,其10%-25%的費用比例也不會減少。那么調解顯然是更具成本效益的選擇。
那么為什么調解會遭到仲裁員等的抵制呢?因為對于他們來說調解的商業價值不高。但如果客戶在遇到困難時,因成本昂貴而放棄仲裁轉而選擇其它方式,此時可能就是調解發展的重要機會。
當然,調解也有成本高昂的情況,但價錢根本都是圍繞價值,如果線上調解員能表現更好的價值,其業務量也會上漲,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調解也將會發展得更加成功。
以上是我對國際商事調解的未來發展以及數字方面如何發揮作用分享的一些看法,希望您能喜歡此次演講,我很愿意為您解答任何問題。
謝謝大家,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