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18年12月20日,首屆“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座談會”暨“司法部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研究基地”揭牌儀式在深圳市麒麟山莊成功召開,參會嘉賓圍繞“粵港澳大灣區下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主題展開充分討論。在以“大灣區創新發展中的機制協調與法律保障”為主題的分組二討論中,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咨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立法會議員,執業律師,澳門大學法學院助理院長、副教授邱庭彪作《大灣區的協同創新機制構建》主題發言?,F刊登演講內容,以饕讀者。
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咨詢委員會委員、澳門立法會議員,執業律師,澳門大學法學院助理院長、副教授邱庭彪作主題發言
2017年 7 月,在國家主席習近平見證下,粵港澳三地政府簽署了《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未來發展制定了方向和目標?;浉郯氖菄医洕鷦撔略鲩L的先驅,三地要完善協同創新合作機制,共同打造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有以下幾個關鍵點:
1、充分發揮平臺作用
發展教育體系,構建知識平臺。在“一國兩制”之下,內地和港澳的教育體制與教學目標、教學理念存在差異,而在課程設置以至辦學方式也不相同。但是,發揮制度的長處、實行優勢的互補,是大灣區建設的長遠目標所在。
在教育上,盡管內地和港澳地區各有不同,但在培育人才、文化承傳、服務社會、貢獻國家這些基本教育原則上,三地是相通的。而且,在粵港澳三地擁有一系列在全國具有較大影響的高校、科研院所、國家大科學工程,應該好好善用這些資源和優勢,把這兩種不同的體制、理念和教育方式互相借鑒、啟發、促進,從而達到持久的共同發展之目的,加強產學研深度融合,推動大灣區實現產業轉型升級、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代產業體系的重要支撐。
2、資源共享
人才共享在教育體系共同發展后,接下來就是人才共同的課題。要匯聚灣區內的頂尖人才,必先要建立一套良好的人才政策配套給予扶持,特別是善用三地的資源,要制訂有利于人才跨境流動和區域融通的政策,研究引進高端人才和專才的機制,進一步推動創新發展。開拓科創空間,啟動科技創新發展策略研究,確定科技創新的戰略定位。同時,要發揮驅動國家經濟增長的作用,要把大灣區建立成為創新科技的基地及創新發展示范區。
3、突破體制局限性
粵港澳大灣區有別于國際上其他的灣區,別有特色,大灣區在一國之內,存在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三種不同的貨幣、三套不同的法律制度,要推動灣區的發展,必須突破這三種不同的法律制度所構成的政策限制,讓市場合作機制得到充分的融合,使得灣區內的人、學術、物流、資金及訊息等要素在灣區內有序自由流動及有效配置,解決人才通關障礙,在監管及制度上的要互相予以配合、尊重,使“一國兩制”在大灣區合作產生最大化的化學作用,促進共同發展,創建社會和諧。
4、協同創新配合法律制度
粵港澳大灣區作為一個多中心城市群,目前包含了三個不同的法律體系,三地的法律制度各有特色,法律文化、實體及程序法均有差異。如何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實現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方面的融合,加強灣區內的司法部門與行政部門的配合與銜接,建設良好和諧的法治環境,是謀求粵港澳大灣長期健康發展的其中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命題。深度探討及研究解決法律沖突的方法,發揮“一國兩制”的長處、實行優勢互補。以大灣區做一個先試點,建立有利于三地共同發展的法律制度,能有效解決民商刑事管轄權的問題。
謝謝各位!
LHI: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 LAN HAI INSTITUTE,簡稱L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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