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你在開展業務時中遇到了爭議——你如何選擇最合適的爭議解決方式?什么因素會使你的案件更適合調解?
幾位律師調解員(lawyer-mediators)建議客戶考慮調解的最重要的理由:
這是我們的律師調解員提到的一個關鍵因素。Allen & Gledhill律所資深律師Stanley Lai表示:“當我看到了雙方如果為了更進一步地節省時間和成本化解爭議,可以進行折衷和做出讓步時,我強烈建議進行調解?!痹诿恳粋€需要快速解決爭議的案件中,都需要調解。
當你不確定在法庭(或仲裁庭)上是否能勝訴時,調解可以幫助你避免失??;一位經過專業訓練的調解員將對談判過程進行引導,促成雙方取得最好的結果。你不會想要冒險提起一個可能帶來糟糕結果而且昂貴的訴訟。
調解員會與當事人一起面對現實情況和解決方案,幫助當事人看清自己在爭議中的真正立場。此外,如果當事人選擇不解決這一問題,調解過程將使當事人了解到他們可能得獲得什么或失去什么。
在你所說的話和別人所說的話相異時,事實往往介于二者之間。來自Eldan Law LLP律所的調解員Lawrence Tan 表示,誤解和錯誤的信息常常引發爭議。中立的調解員可以幫助各方更好地了解彼此的觀點,從而提高爭議解決的可能性。
調解為當事人提供了在可控、中立的環境中能夠表達他們強烈情感的空間。通常,允許雙方表達這種情緒會讓雙方更容易解決爭議。事實上,當事各方均表示,僅僅是表達自己觀點的這種行為就是一種情感宣泄。
將爭議公之于眾可能會影響當事人或企業的聲譽。在當下社交媒體傳播影響力十分大的情況下,不管當事方是公眾人物還是上市公司,將爭議公之于眾都會損害他們的聲譽。在調解的過程中,雙方都能在保密的情況下解決爭議,案件和他們的身份信息也能避免被泄露。
如果把一方當事人拖上法庭,雙方的關系將不可避免地受到損害。如果雙方都期望修補和維護合作關系,并牢記訴諸法庭將破壞未來的合作機會,那么應該首先嘗試以調解的方式解決爭議。
與在法庭上不同,法官控制訴訟程序和結果;而在調解中,當事方可以控制程序的推進,也可以控制最后的結果。當事各方擁有僅在達成一個他們都滿意的結果時才簽署和解協議的自由選擇權。因此當事方可以規避出現不利結果的風險。
調解員Lawrence Tan表示,在某些情況下,雙方可能會集思廣益,提出有創造性的解決方案。例如,如何通過合作獲得更多的金錢收益或挽回聲譽。這些都是更好的結果,可以帶來雙贏的解決方案。在調解的過程里,當事各方的實際需求會得到充分的考慮。
當事方需要耗費時間跟金錢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內聘請不同的律師團隊提起訴訟,審判的流程可能需要耗費數年的時間。在調解里,只要能確保當事人出席調解會議,討論就可以忽略司法管轄區不同的情況,使爭議更容易解決。
以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的倒閉為例,雷曼兄弟的破產導致40多個國家的75起訴訟同時進行,涉及了雷曼兄弟18家主要子公司的資產。這些訴訟程序不僅十分復雜,而且許多國家的法院在處理相關法律問題的方式也不同,導致了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的案件出現不同的結果,以及在某些情況下產生相互矛盾的結果。雷曼兄弟向破產法庭申請與大約250家交易對手進行調解的許可。在77宗已進入調解階段的訴訟中,只有4宗沒有調解成功。
通過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訴訟案件的解決已經證明,調解可以使當事方通過討論得出復雜法律問題的解決方案,并在最后讓各方達成可滿足他們真正需求的解決方案。這一大型且成功的調解程序使雷曼兄弟避免了一場耗時耗費的復雜訴訟,而且使得雷曼兄弟能夠對其資產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