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很長一段時間內,大部分中國企業聽到的說法都是中國企業參與“國際仲裁”,輸的多、贏的少,因此對“國際仲裁”作為跨境爭議解決的方式,有各種不同的看法。
改革開放的早期,與中國企業有關的跨境商業糾紛的解決主要是在歐洲的國際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最近的一二十年,亞洲地區的國際仲裁機構也聲譽鵲起,吸引了很多亞洲地區的企業,包括中國企業,將跨境爭議解決的地點從歐洲挪到亞洲。但換了不同的仲裁機構,似乎并沒有改變中國企業的命運,很多中國企業還是說它們在亞洲地區的國際仲裁機構的仲裁結果,仍然是輸的多、贏得少,而且企業付出的國際仲裁費用也不低,為什么?
帶著這個問題,藍?,F代法律服務中心參加了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和金杜律師事務所在2018年7月27日聯合舉辦,由藍海中心理事、金杜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合伙人葉淥律師主講的與國際仲裁有關的講座,并在講座之后采訪了葉律師。
葉淥 金杜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合伙人、藍海中心理事,多次被錢伯斯評為亞太區爭議解決、仲裁領域最佳律師。自2012年起,擔任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理事、國際仲裁界的權威機構“國際商事仲裁協會”(ICCA)的理事會前任理事和顧問委員會委員,ICC中國仲裁委員會聘請的專家以及倫敦國際仲裁院(LCIA)前任理事(2012-2018)。
問:葉律師,您能夠談談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跟外方企業之間發生商業糾紛,在國際仲裁庭“打官司”,為啥總是輸的多、贏的少?
答:每個案件的輸贏都需要個案具體分析?!拜敗被蛘摺摆A”也沒有明確的定義。比如,我們有一個國際仲裁案,外方律師跟我說他們的客戶“贏”了,因為仲裁庭裁決中方賠償外方;但我們的客戶也認為自己“贏”了,因為外方索賠的金額被仲裁庭大幅度的降低,因此中方對裁決結果也滿意。因此,在沒有收集分析中國企業涉及的國際仲裁案件的大數據之前(國際仲裁有嚴格的保密要求),我對于中國企業在國際仲裁案件中輸的多、贏的少的說法是有所保留的。至少,我本人具體經手的國際仲裁案件,除了30年前的一個案件之外,其他案件的結果我們的客戶都是滿意的。
中國企業在走出國門的時候,對當地的營商環境有一個逐步熟悉的過程,尤其是當地的法律環境,應當盡力作好功課。在國內發生商業糾紛就已經很“鬧心”了,發生跨境商業糾紛,就更加“鬧心”了,我們應當全方位的做好功課、盡量避免爭議的發生,把不發生商業爭議當作管理層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
對于未能避免的商業爭議,如果約定到國際仲裁的,建議我們的企業在合同中寫入仲裁條款之前,請律師對該仲裁條款的內容進行說明,我們應當弄明白了再簽字。根據我的觀察,我發現仲裁條款對大部分企業來說,仍然是“半夜條款”,是企業老總不關心的、法律團隊在網上拷貝下來的條款。很多情況都是,只有在爭議發生之后,老總才開始問:“仲裁條款寫是什么內容?”、“國際仲裁是咋回事?”
根據我的觀察,我發現現在有兩種現象比較普遍:一是遇到國際仲裁案,如果中國企業是被告一方,就拒絕應訴、當了所謂的“縮頭烏龜”,全程“不冒泡”、不參與國際仲裁的程序,讓仲裁庭缺席裁決;二是花重金直接聘請“洋律師”,企業法律部直接對接“洋律師”,把案件的主導權出去。就算有些時候也請中國律師介入,但中國律師的角色非常有限,當個翻譯、個別問題上提一些意見等等。
國際商業爭議導致的國際仲裁案,通常都不是小額案件;爭議事項通常也比較復雜,否則一方當事人不會訴諸仲裁,因為國際仲裁本身成本不低、而且耗時耗力。在國際商戰中要取得好的結果,現在看來,我們的企業應當敢于應戰、善于應戰,避免拒不出庭、被人處置的情形。
比如,有一個國際仲裁案件,外方將巨額資金通過境外的渠道提供給國內一家民營企業,借款利息率很高。但被訴的民營企業沒有出庭,放棄了為自己辯護的機會。也許這家企業認為,合同白字黑字、借錢還債,現在自己還不上,去國際仲裁庭出庭也是浪費時間和金錢?
在另外一個案件中,具體情形跟上面講的這個案例差不多,但中方積極應對,聘請了有經驗的中國律師。中國律師經過仔細研究整個案件的事實,發現在違約發生之后、仲裁案發生之前,貸款方曾數次跟借款方談判。為了收回借款,貸款方曾書面同意降低利率,因此律師抓住這一細節,向仲裁庭說明這些談判和書面往來郵件應當構成對原合同條款的修改,因此還款利率應當按照修改后的利率計算。舉例而言,35%的利率跟15%的利息,金額相差是很大的,是值得去爭取的。因此,在沒有經過有國際仲裁經驗的律師的介入和分析,就盲目放棄為自己辯護的機會,這是導致一些中國企業在國際仲裁案件中“輸了官司”的原因之一。
國際商戰1.0版本的另外一種情形,就是不惜重金,直接聘請“洋律師”、“洋槍洋炮”跟對方對陣。也許大家會問,在國際上打官司,直接聘請外國律師有什么錯?企業在國外打官司,難道要請你們中國律師嗎?
當然,如果案件的適用法律是外國法,我們企業當然應當選聘合適的外國當地的律師。中國律師就算學過外國的法律,甚至取得過外國的律師資格,也不代表我們就是一定是個“外國通”。但是,在國際商戰2.0版本,我的經驗告訴大家,我們的企業應當考慮先選聘有國際經驗的中國律師,再由我們的中國律師幫助企業選聘合適的外國律師。
為什么呢?我有一個比較形象的比喻:律師就如同醫生一樣,當中國的病人到國外就醫時,中國的病人跟外國醫生之間溝通非常不容易,不僅僅是語言問題,主要是醫學的專業問題我們病人或者病人家屬都不懂,醫生使用的醫療術語和它們的含義,就算翻譯成中文也未必能夠明白。但是如果病人能讓中國醫生直接跟外國醫生溝通(假設中國醫生是留學回來的),就比我們病人或病人家屬通過翻譯跟外國醫生溝通,要順暢很多;而且由于中國的醫生可以看懂病人過去的用中文寫的病例、用中文跟病人溝通,了解病史和病人的身體情況、以前治療過程中出現過的問題,同外國醫生一起研究制定治療方案,就會更有針對性、更安全、療效更好、風險更低,甚至費用更低。
同樣的道理,中國企業如果能信任我們國家自己的具有國際經驗的律師,不僅僅把我們當翻譯,而是信任我們的專業經驗和能力,通過我們聘選合適的外國當地律師,共同為企業提供國際仲裁的法律服務,我相信我們中國企業的勝訴率就會大為提高,事半功倍。
溝通是一方面,在如何制定解決爭議的策略方面,由于中國律師對中國企業有更深入的了解,如果跟外國律師有效的配合,可以減少有效的制定解決問題的戰略,提高案件結果的可預見性,降低成本、控制風險。
過去的經驗證明,凡是有我們的具有國際經驗的中國律師主導的國際仲裁案件,結果都是比較理想的。
問:您提到我們中國的具有國際仲裁經驗的律師不應當僅僅被當做英文翻譯,而應當成為中國企業面對國際仲裁案件時的首選,能再舉個例子嗎?
答:我舉一個例子。比如,我曾經代理過一家著名跨國公司處理一起在國內的訴訟案件。這家美國公司先聘請了一家外國的律師,由該律所指揮我們,這樣方便協調當時在境外同時進行的另一個關聯的案件。但當時那位外國律師很明顯就是想拖,案件拖越久、律師費(按小時支付)就越高。但我認為應當盡快尋找機會盡早和解,否則案件的后果非常難以把握,但他就是不同意我的看法,一心想拖。當然后來我跟客戶直接匯報了,說明如果不在適當的時機和解,案件結果不樂觀,最后才促成了和解。這個例子說明,一定的監督機制是必要的。
第二,國際仲裁案件成本很高,律師費貴,如果有我們自己的具有國際仲裁經驗的律師,可以幫助企業梳理案件事實,找到關鍵證據、找到刺破氣球的“沙眼”,因為國際仲裁案中,梳理案件事實,是最重要的第一步。不僅是書面證據,還有證人訪談和確定,這些工作由中國律師在母語環境下進行,更為準確和高效。外國律師通過翻譯來完成這個流程,費用會高出很多,而且不一定仔細到位。就算中國企業的證人都能操熟練的英文,也是如此。通過母語進行訪談得到的信息量,會遠遠大于中國證人說英文所獲得的信息量。
第三點,就是文化差異問題。我舉個例子:四川人說你說“這道菜不辣”是什么意思?四川人的意思可能是“這道菜不夠辣”,廣東人也許就會理解成“這道菜沒有辣味道”對嗎?
同樣是中國人,由于各自的生活習慣不同,導致對同一句話產生不同的理解。國際間的交往更是如此。這就是為什么英美國家的企業,走到哪都帶著自己國家的律師,通過自己國家的律師選聘其他所需要的外國律師為其服務。這樣做法最終導致一些英美國家的律師事務所,跟隨他們的客戶,也全球化發展,成為了全球性的律師事務所。
因此,今天司法部如此重視培養中國的涉外法律人才,是非常有道理的,切實維護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在國際仲裁案件中,中國企業應當要靠我們自己的有國際經驗的律師的導航,當然不是說國際律師事務所里面的中國律師不能勝任這一角色。
再舉個例子,比如在境外的仲裁案件或者訴訟案件中,證據開示或者文件披露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把舐蓭煛币驗椴恢乐袊髽I有什么文件,就只能要求中國企業所有文件都提交。什么叫“所有文件”?就好像上面舉的例子,這道菜不辣一樣,我們不知道深淺,有時為了保險,就將所有文件列為機密,拒不提供。其實,這種情況下,有中國律師幫助梳理文件,提供應當提交的文件,對于不清楚是否可以提供的文件,分類作出說明,再咨詢境外律師的意見,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國際仲裁案件,所有程序都是事先商量和安排好的,沒有隨意性,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因此中國律師的全程參與非常重要,在證據的整理和提交方面,嚴謹、嚴格,不能有遺漏和疏忽。
最后一點,中國律師參與國際仲裁案件,可以更好的幫助企業制定整體戰略,將國內與國外的情況綜合考慮,而不是僅僅看一個方面?;厥资昵拔肄k理的一宗中國企業與外國公司的合資糾紛案件,該案至今仍然是極少數的中國企業在國際仲裁過程中,首選中國律師、并全程由中國律師主導、跟“洋律師”全面配合的案件。該案件起于境外,但國內也發生了數十起案件,形成相互制衡的局面。這對于爭議最終的解決,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因此,中國企業(無論國企或者民企),以為只要聘請“洋律師”,就可以指揮、決戰于千里之外,結果是一個“意外”加一個“意外”,到處都是“沒想到”,局面越來越被動,這是不行的??缇碃幾h解決,是一個專門的法律專業,需要通過長時間的培訓和經驗累積才能上崗。實踐證明,國際商戰2.0的打法,就是由中國的具有國際經驗的律師全程+境外的專業的爭議解決律師,跟客戶有效溝通,在充分理解客戶的商業目標的基礎上制定戰略,實施戰略,才有可能取得預想的結果。
問:青年律師如何進入國際仲裁領域?
答:如前面說的,當我們生病需要做手術的時候,我們非常在意作手術的醫生的經驗和技術能力如何,因為醫生稍有差池,我們就可能一命嗚呼。同樣的道理,律師經驗如何、技能是否高超,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案件的結果。因此,我在這里一方面希望中國企業能夠信任我們中國的國際仲裁律師,讓我們有為企業效力的機會;另一方面,我也擔心如果我們自己的國際仲裁的律師經驗不足、能力不夠,也會壞事的。
這里,我提出一個希望,希望越來越多的中國的年輕律師掌握雙語,學習專業的國際仲裁和爭端解決的知識,熟悉國際仲裁的規則,參與國際仲裁的案件從而取得實戰經驗,同時有機會多參加國際專業會議,多了解異國文化,以便更好的為走出去的中國企業提供國際性的法律服務。
現在有不少微信群,比如北京國際仲裁論壇微信群,大家在群里互相幫助、共同研學;比如“中國國際仲裁30人”微信公眾號,其目的是為了國際仲裁的交流與促進,這些微信群是大家學習的一個渠道。清華大學法學院也設立了國際仲裁的研究生班。在深圳,大家還可以到香港參加國際仲裁有關的各種講座,我認為這些都是年輕一代學習的機會。
在國際仲裁領域,我們的律師人才嚴重短缺,如果國際仲裁經驗不足,不能魯莽、不能硬來、不懂裝懂,就會砸了中國律師自己的牌子。
問:作為國際仲裁領域備受尊敬的為數不多中國律師之一,您認為是成功需要具備哪些素質?
答:感謝你的評價。作為這個領域為數不多的中國律師,我感到的不是自豪而是憂慮,因為人才太少了,跟我們國家的需要不相稱。
從事國際仲裁領域的律師工作是非常具有挑戰性的,每個案件都像登珠峰一樣的不容易。
首先要克服語言關,英文要達到相當高的水平,這是非常不容易的。其次要有非常嚴謹的律師工作作風,對自己要始終是“零錯誤”的標準,一字千鈞,案件所有的細節,都要熟記于心,不能有疏漏。
當然,最根本的,還是要看自己是否熱愛這份為別人兩肋插刀的工作。工作有激情才會讓你享受其中,不畏艱難。好比你在戰場上,必須具備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的梳理案件事實的能力,扎實的法律功底,通過一切合法手段幫助你的客戶實現公平正義,全心全意地幫助與保護你的客戶,你才有可能從戰場上活著走出來,帶著勝利的微笑。這是我從大量的國際仲裁的成功的國內外律師身上總結出的共同特點。
曾經有一個學生開玩笑地說,國際仲裁的律師可以掙更多的錢,這是他為什么選擇國際仲裁專業的原因。我對這個觀點不敢茍同。律師的職責是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提供好的服務,律師費是對卓越的法律服務的獎賞,不是律師執業所追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