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執行理事長肖璟翊博士接受了《商法》月刊的采訪,作為中國及其他亞洲國家的資深女性法律人代表,分享在職業生涯中的挑戰與成功。
在創立藍海中心之前
我1995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那時候我們人大的畢業生是比較愿意留京的,我的父母當時也希望我能留在北京、留在他們身邊。但我卻很想到深圳特區去,覺得這里是改革的前沿,可以學習體驗到不一樣的東西。
記得離京赴深那天,我匆匆忙忙就走了,真的頭也沒有回,留下深情的父母還在身后揮手作別。這個情景后來成了我父母經常說起的笑談,說我做事情風風火火,笑我情商老不在線。后來我看到龍應臺先生在《目送》里寫到“不必追”那段話,真的很有感觸,很自然就會想起當年這個情形。站在今天的角度,我一方面會對父母感到虧欠,另一方面也知道那個就是自己年輕的模樣,就是那個年代青年人向往改革 熱土的寫照。
我畢業后分配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二庭工作,現在全國法院系統已經沒有“經二庭”的設置了。但在當年,這是深圳中院響當當的一塊招牌,是全國首個專門審理涉外糾紛的庭室。為了栽培有國際視野的法官,深圳中院從2001年開始就與香港大學合作,舉辦“普通法碩士”學位課程,經過香港大學選拔考試,挑選有英語基礎的年輕法官脫產到香港大學學習,我很幸運地成為了第一批學員。這個項目做了十年,培養了100多位的普通法碩士,現在很多人都成為了業務骨干。我很感恩深圳中院的這個決定,因為通過這個課程,我們有幸結識了港大一些非常有學識的老師,學習了普通法的一些知識,開闊了眼界,拓展了思維。當時一同去的首批學員有十幾位,我們自稱是“黃埔一期”,結下了非常深厚的友誼。
這些經歷,對于藍海中心后來的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先說說成立的大背景:我們藍海中心取了“藍海戰略”中的“藍?!倍?,就是想在深圳這個改革創新而聞名的特區,走一條不尋常的路,突破傳統,作一些創新。我們這個機構后來入選了廣東省自貿試驗區“首批制度創新案例”,對我們這班懷揣夢想的中年創業者來說,是一個很大的鼓舞。當中的“新”主要體現在三點:一是域外法律查明機制是在深圳特區建設背景下創造出來的。當時為了配合前海自貿區的建設,《前海條例》規定了要“深港合作建立法律查明機制”。這個條文雖然簡單,但通過特區立法形式以專門條文肯定“法律查明”機制,這開創了全國之先河;二是藍海中心是深圳市司法局作為指導單位支持、培育的第三方非營利社會組織。以第三方平臺服務方式來延伸公共法律服務,這是工作機制上的創新;三是提供域外法律查明服務,拓寬了法律服務的新領域,成為全國首個以域外法律查明為核心業務的創新型法律服務機構。
我的工作和學習經歷,為后來事業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正是當年我在涉外審判庭工作的經歷,讓我能夠體會到域外法律查明的困難和痛點,深深地感受到成立這樣一個專門機構的必要性;而當時藍海中心的五個創辦人當中,有三位就是當年一起到香港大學進修的“黃埔一期”。當時我們的想法很樸素,就是想用我們在香港學到的知識、結識的師友來幫助他人理解香港法律以及其他域外的法律制度。當然,隨著平臺的發展壯大,我們目前與全球150多個機構建立了合作,入庫的個人專家達到了2100多位,查明的范圍不局限于香港,涉及的國家和地區就有100多個。
藍海中心遇到的挑戰與未來規劃
不久前,一位非常知名的律師說,“藍海中心能夠存活下來,真是一個奇跡”。她這句話既是對我們“創新”的褒揚,也很能反映我們發展的艱難。我們想要“創新”,但創新的代價就是被人認識到認可需要花費相當的代價。中心剛起步的時候,當我跟別人講起“法律查明”,通常會收到兩種反應:一個是“什么?法律查明?”,然后是一臉迷茫,完全不知你在說什么;另一個是“哇,好高大上哦!”然后仿佛看著詩和遠方。其實,域外法律查明是涉外業務當中一項非?;A性的工作,比方說某企業要到東南亞投資,那他在投資之前就需要了解投資目標國的市場準入、勞工、稅務、公司等方面的法律,這就是法律查明能夠幫助解決的問題。很多人會說,那查法條不就可以了嗎?找搜索工具就解決啦。但實踐中卻并不是那么簡單,例如,中國跟某些國家以前打交道不多,他們國家的政府公開做得又不太好,這樣就可能產生找法的困難;有些國家采用普通法系,更多是在案例中來體現規則;還有,法律本身怎么理解,也往往需要專業人士的輔助。所有這些,都是需要“域外法律查明”解決的。為了宣傳域外法律查明制度,我們做了很多的活動,做了很多宣講,應該說這些活動的效果還是非常好的,現在很多人通過這些活動了解了我們,了解了我們要做的事情。因為我們辦活動比較多,質量也比較高,現在很多朋友都愿意參加我們組織的論壇或者培訓活動,這應該算是我們當初做“域外法律查明”延伸出來的“新技能”吧。
另一個挑戰就是,我們是通過平臺化來實現“域外法律查明”工作的。怎么樣讓別人愿意加入你的平臺?怎么樣保證平臺的有效運轉?怎樣讓平臺的專家很好地發揮作用?這里頭其實有相當的學問。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有過很多苦惱。例如,國內對于“法律查明”的付費意識是不高的,但在許多國家,尤其是實行“普通法系”的國家和地區,“法律查明”往往是通過專家證人制度來實現,是一件挺費時費力的工作,費用自然也不低。怎么減少這兩者之間的落差?怎么更有效地搭好專家和委托人之間的“橋梁”?為此,我們吃過不少虧,也想了很多的辦法。經過這些年的摸索,我們首先是健全了我們的專家庫,將我們的專家作了標簽化的處理,比如所屬的國家或地區、有何專長、熟悉的語言、收費標準、有無服務過中國客戶等等,這樣就可以幫助我們快速反應和實現精準匹配。另外,我們也形成了許多工作的模板,例如專家的篩選標準、入庫程序、法律查明申請、流程的跟蹤管理、質量的管控等等,通過流程管理來提升我們服務的效率和質量。我們曾經接受過全國律協的一個重大課題,配合律師法修改,對十個國家和地區的律師制度進行梳理和進行比較研究。我們充分發揮平臺優勢,僅用了半年左右的時間,整理了200多萬字的報告,受到了委托方的好評。我想,之所以我們能夠高效地完成這樣重大的課題任務,主要是得益于我們的一套管理制度?,F在,依靠“域外法律查明”這個核心產品以及平臺的專家庫,我們在智庫調研、跨境咨詢、海外合規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錯的成績。配合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我們藍海中心還聚集我們的港澳專家,在2018年底還推動成立了另一個非營利組織——“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為大灣區建設獻策獻力,這個智庫組織被司法部確定為“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研究基地”。今年,我們在專家庫當中挑選就有國際商事調解能力的人士,按照《關于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第49條的要求,組建一個“集國際商事調解、域外法律查明于一體的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后更名為“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已于10月26日掛牌成立。
還有一個挑戰就是科技化。藍海中心的另一個雄心就是要讓我們的法律服務插上信息化的“翅膀”?,F在中國企業走出去交了很多的學費,怎么樣能讓當事人便利、高效、有保障地獲得涉外法律服務呢?我們認為信息化有很大的作用空間。今年7月10日,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第十條規定,建立健全法律查明機制,通過建立國別法律信息數據庫以及專家庫等形式提供域外法律查明服務。通過“國別法律信息數據庫”以及專家庫的形式來提供服務,正是這幾年藍海中心致力的方向。在前海管理局的支持下,我們在做一個“一帶一路”法治地圖(全國第一個有關“一帶一路”的大型中文法律數據庫),經過三年的建設,這個涵蓋“一帶一路”沿線64個國家和地區宏觀信息和微觀法律整理和翻譯的數據庫將會上線投入使用。另外,藍海中心也在跟蹤國外最新的法律動態信息,建有自己的“藍眼看天下”的法律信息庫,再加上我們不斷壯大的專家庫,我們的數據內容在逐漸豐富和完善。但這僅僅是一個底層的基礎,怎么讓這些數據在實踐中發揮作用,更好地發揮平臺的資源整合能力,這些都是可以通過信息化有所作為的,我們正在做這些方面的努力。
對女性法律人的建議
我不掌握全面的數據,所以不太好作出是否樂觀的判斷。但我們藍海中心的每次合照都會引來不少朋友的調侃玩笑,因為我們機構的女性比例遠遠超過男性。說實話,這并不是刻意為之,但我真心認為我們這樣的非營利的平臺機構是非常適合女性的,一則它的公益性比較強,對于樂于奉獻的女性朋友來說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二則作為平臺機構,它聚合了很多的專家資源。我們經常說藍海是一個“小機構,大平臺”,我們是跟許多專家一起合作共事,我相信這個特質也是吸引很多女性法律人加入的原因;還有一點就是我們研究法律的前沿問題,要求有國際化的視野,這對于愛思考的女性來說來也是非常適合的。
不久前,藍海中心的高級顧問施俊侃先生說了一句話,我非常認同,那就是藍海要努力發展成為這樣一個機構——a great organization to be in and from(無論對于駐留在此或是由此離開的人來說,都是一個很好的機構)。我們的小伙伴都非常優秀,他們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我是藍海的驕傲”,藍海中心非常幸運擁有這樣一群有活力、有思想、有沖勁的年輕人,藍海中心也會為他們提供更好的平臺和創造更多的提升機會。作為一個創新型的機構,我們非常歡迎有思想力和行動力的人士加入,不論男女啊。
對于法律的師弟、師妹們,尤其是女性法律朋友們,我想對他們說幾點:
一是學校能夠傳授給你的往往是思維工具和方法,不要用“專業”或性別去定義框定自己,認為自己只適合做某一類的工作。在實踐中,你需要與時俱進,敢于擁抱未知,獲取新知,不斷去精進自己,豐富自己。
二是現在的法律職業已經有了很大的發展,出現了許多新的機構和新的職位,例如法律科技方面的機構、法律與其他學科的跨界研究,還有就是像我們這樣的創新型的平臺機構。所以,在擇業的時候,除了考慮傳統的法律職業之外,也可以嘗試新的法律職業或崗位。
三是不要怕犯錯,但要有反思總結的能力。我們的傳統教育讓我們很害怕“犯錯”,以至于有時面對新事物的時候不免表現得畏手畏腳。但在提倡創新的年代,我們是要容許試錯的。在發展的過程中,藍海中心做過許多的嘗試,我們認為這些都是非常好的經歷。有的思路是可以堅持走下來的,有的就在后來證明是不合適甚至是錯誤的。藍海中心經常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復盤”,回顧某個業務場景或活動的完成情況,從中找出不足,以便不斷的完善。從大的方向來說,我們也需要如此,要時常探問自己追求的是什么,現在的路徑有沒有發生偏離,是向著好的方向還是壞的方向發展。對于創業者來說,尤其需要這樣的反思能力。
法律職業道路上的前進動力
我主要從事過兩個法律職業:一是法官,一是法律平臺機構的服務者。這兩者都是我非常喜歡的職業。在我的發展道路上,要感謝許多人,他們給予了我許多無私的幫助,給我做出了很好的榜樣。我這里舉兩位對我有“決定性的影響”的人吧:
一位是我的父親,他在公檢法司都工作過,是一位資深的法律人,我當初選擇學習法律,就是追隨了父親的腳步?,F在很多圈內的人提起他的時候,都喜歡講他所推行的種種改革。父親經常自嘲說自己是一個“法癡老人”。在他身上,我們能夠看出他們老一輩法律人對法治的孜孜以求,對改革的睿智構想,對社會的赤誠奉獻。這些都是非常值得我輩學習的。我的父親在做事做人方面,都對我影響至深,總能給我智慧和勇氣。我想對父親最好的報答,就是以我微薄的力量,去做對國家、對社會有益的事情。
另一位是對我有深刻影響的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搭檔——藍海中心理事長李茁英。我和茁英是同年進入法院的法律畢業生,后來又共同到香港大學進修,之后又一起創辦了藍海中心。人生最大的幸事,莫過于跟自己喜歡的人一起創建共同喜歡的事業。一位好友曾經開玩笑說,“珍愛生命,遠離創業”。在這條艱苦的創業路上,幸好我們可以團結一心,彼此鼓勵,可以與我們藍海的小伙伴們共同成長。茁英為藍海的發展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智慧,她的堅韌聰慧、樂觀豁達和溫暖的親和力,是凝聚藍海正能量的重要保證。
前幾天,看了一篇文章,講到一個機構要成功有幾個決定要素:愿力、認知、努力還有時代。不知不覺中,我們藍海中心已經走過五個年頭了。記得某年年終總結的時候,我們當時入職才一年的小伙伴鄭方穎總結說,“我們是致力于推動中國民主法治進程,以跨境法律平臺和法律信息化建設幫助實現公平正義的民間力量!”這句話后來成為了我們中心經常引用的一句“金句”,因為它確實代表了我們的心聲。我們希望不辜負這個改革開放的時代,我們希望用好深圳的先行優勢,用平臺+科技的模式,找到一片法律服務的“藍?!?。為此,我們將孜孜以求,也將不斷向前。謝謝!